认证新规实施后,不予受理认证的情况说明

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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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注册地址与审核地址不一致,且注册地没有经营,咋处理?

  注册地址与审核地址不一致时,一般来说不能跨市审核,如果审核地址没有注册分公司或者没有备案,不能受理委托人的申请;但如果企业的注册地与审核地址不一致,且注册地没有经营的情况,可以受理申请,但必须要企业写说明,承诺再注册地址没有经营,并且承诺知道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果企业硬要骗我们,那我们也没办法,通过让企业承诺可以规避自己责任。

   

  2、生产许可证的地址与审核地址不一致,咋处理?

  生产许可证上的地址与审核地址不一致时,不予受理,生产许可证的地址与审核地址必须一致,尤其是食品加工、工业企业生产地、食堂等。

   

  3、企业搬家了,在新的地方体系运行不足3个月,能否审核?

  可以受理和审核,但需要企业说明,并且要在新的地址里至少有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检查记录和审核报告全部要体现出对老地址所有部门的抽样审核的记录,特别是与生产相关部门的有关记录。而且也要特别关注企业搬迁后,对企业体系的运行影响较大的情况。

   

  4、认证委托填的地址不详细,如何处理?

  第一种情况,一些老工业区没有具体区分楼栋号或没有编号,而企业的营业执照也是一个不详细的地址,可以不修改审核地址,但要在审核记录和报告中备注清楚原因,并对具体的审核地址说清楚;第二种情况就是企业确实是如实填写的,以前没编号,但现在已经对其统一编号了,企业没有及时更新营业执照的信息等,此时与企业协商,修改审核地址,将其能具体到门牌号的地址即可。

   

  5、认证委托书没写分现场,审核时发现有分现场,咋办?

  即使委托书没有策划分现场的审核时间和审核内容,但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要体现出对临时场所的审核,对于审核的时间,有审核计划的按计划,无审核计划的可以由组长自己把握,但审核的范围要包括所涉及的生产或服务的过程。

   

  6、有借用别人地址的嫌疑,咋办?

  这种情况要核实地址是否与企业实际一致,可以审查租房协议,是不是房东与企业直接签订的,如果不是需要提供专租协议;也可能是企业的管理者租了一套办公楼却开了几家公司,需要企业在内审和管理评审中表明,审核组在审核报告中也要说明情况;如果企业什么资料都提供不出来,即使报告,考虑撤销审核

   

  7、营业执照满3个月,但生产许可证不满3个月,能不能安排审核?

  不能,生产许可证也要满3个月才可以受理。

   

  8、企业证书被暂停、注销、撤销的,能否重新申请?

  因企业自身原因(比如:不重视监督审核,或重大质量问题被处罚等),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撤销或注销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包括原发证机构)不能在原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未满一年时,受理该获证组织新提交的认证申请。

   

  9、那些情况必须开不符合项,整改完成后才能发证?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进行排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无备案和检定、必须要校准的计量器具没有检定报告或已过期等等;体系运行出现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如:关键工序失控导致整批产品报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纠正措施无效,如:上次审核开具了某个不符合,本次审核发现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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